代理紀律研訊少43%
Inspected: Reply At
備 受 關 注 的 代 理 操 守 問 題 略 見 改 善 , 地 產 代 理 監 管 局 ( 下 稱 地 監 局 ) 表 示 , 今 年 上 半 年 接 獲 投 訴 量 雖 按 年 升 約 11% , 但 期 內 召 開 的 紀 律 研 訊 次 數 卻 較 去 年 同 期 降 近 43% 至 73 次 , 而 向 違 規 代 理 發 出 的 口 頭 勸 喻 僅 670 次 , 按 年 銳 減 46% , 反 映 違 規 問 題 正 持 續 減 少 。 另 該 局 與 廣 州 有 關 方 面 就 本 港 代 理 於 該 市 執 業 , 快 將 達 成 協 議 , 首 批 可 於 廣 州 市 執 業 的 本 港 代 理 料 會 於 年 內 誕 生 。
地 監 局 行 政 總 裁 陳 佩 珊 稱 , 今 年 首 六 月 召 開 的 紀 律 研 訊 及 紀 律 制 裁 數 量 較 去 年 同 期 減 少 , 反 映 業 界 的 違 規 持 續 改 善 , 但 仍 有 改 善 的 空 間 。
新 盤 投 訴 大 減 五 成
該 局 數 據 顯 示 , 上 半 年 接 獲 投 訴 336 宗 , 而 涉 新 盤 投 訴 24 宗 , 較 去 年 同 期 48 宗 降 五 成 , 而 佔 整 體 投 訴 量 比 例 亦 由 15.9% 減 少 至 7% ; 期 內 在 巡 查 或 抽 查 時 發 現 並 指 稱 成 立 的 違 規 個 案 僅 17 宗 , 按 年 少 近 七 成 ; 另 期 內 紀 律 處 分 數 量 共 139 次 , 亦 按 年 減 27.6% 。
對 於 中 原 非 法 回 佣 , 該 局 主 席 潘 國 濂 說 , 會 再 作 研 究 , 以 確 定 是 否 須 跟 進 , 目 前 未 見 非 法 回 佣 廣 泛 出 現 , 料 未 來 涉 非 法 回 佣 數 量 會 增 加 。 而 代 理 涉 嫌 違 規 銷 售 沙 田 御 龍 山 , 他 續 稱 , 接 獲 9 宗 投 訴 , 其 中 5 宗 將 進 行 紀 律 研 訊 , 其 餘 調 查 中 ; 八 月 會 就 1 宗 偷 盤 開 紀 律 研 訊 。
縱 使 市 況 偏 淡 , 但 上 半 年 代 理 個 人 及 公 司 牌 照 數 量 均 創 地 監 局 成 立 以 來 新 高 , 分 別 有 22,865 個 及 1,591 個 , 較 去 年 底 上 升 5% 及 7% 。
穗 執 業 協 議 快 落 實
另 該 局 為 令 本 港 代 理 可 於 內 地 執 業 , 與 廣 州 市 房 地 產 中 介 服 務 管 理 所 商 討 約 1 年 後 , 已 近 達 成 協 議 , 料 短 期 簽 訂 協 議 書 , 日 後 本 港 代 理 僅 需 在 港 完 成 短 期 課 程 及 通 過 資 格 考 試 , 即 可 獲 發 於 該 市 執 業 的 資 格 證 書 , 名 額 將 不 限 。
他 續 指 出 , 現 時 本 港 代 理 行 雖 可 於 內 地 開 業 , 但 卻 受 制 於 兩 地 代 理 的 資 格 互 認 未 落 實 , 令 本 港 代 理 從 業 員 不 可 於 內 地 執 業 , 由 於 資 格 互 認 涉 及 較 複 雜 問 題 , 現 計 劃 先 於 南 方 城 市 起 動 , 若 是 次 成 功 , 會 推 行 至 珠 三 角 其 他 城 市 , 包 括 深 圳 及 珠 海 等 地 , 不 過 , 最 終 目 標 仍 是 爭 取 本 港 代 理 在 全 國 執 業 , 故 會 持 續 與 北 京 有 關 部 門 商 討 資 格 互 認 , 但 未 有 具 體 時 間 表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