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僱主被追討強積金欠款逾3.7萬元

僱主被追討強積金欠款逾3.7萬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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積金局代表3名僱員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,向一名僱主追討3.7萬餘元的強積金欠款。在今日審裁處的聆訊中,與訟人多代企業有限公司同意僱員申索的金額。審裁官下令與訟人須向積金局支付3.7萬餘元,有關款項包括與訟人拖欠僱員的強積金供款,以及根據強積金條例計算的附加費。積金局在收到欠款後,會盡快把款項撥入僱員的強積金帳戶。審裁官又下令與訟人支付處理入稟個案費用166元。
情况越來越壞,
點算=.='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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