偷竊試卷可判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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偷竊試卷可判監
對於有補習社懷疑通過不當途徑,提早取得會考 試卷內容,向考生提供即時試題分析服務,法律界人士認為,試卷版權由考試及評核局持有,若證明屬偷竊試卷,最高可判監十年;至於補習社是否欺騙學生,則難以作出舉證。
律師黃國桐表示,試卷屬考評局 所有,該局持有版權,任何人未經許可均不可拿走試卷,否則有機會觸犯盜竊罪行,一旦入罪最高可被判監禁十年。他續稱,十多年前亦曾發生有補習社老師,在托福(TOFEL)考試舉行期間偷取試卷。不過,他認為,手機網絡供應商「3」和內容供應的「Mind Works」,應毋須為今次事件付上責任,「香港有言論自由,網絡商亦不能作出審查。」
考評局持試卷版權
補習市場營業額數以億元計,補習社間競爭激烈,除大灑金錢力銷一眾「補習天王」與「補習天后」外,近年更有不少補習社有「出位」舉動,如有補習社曾以「獎學金」利誘狀元於廣告亮相,甚至擅自採用學生相片作「奪A廣告」,亦有補習社開設「美女班房」,以短裙女教師作招徠,引來教育界批評。
教育評議會副主席何漢權認為,本港的教育制度以考試主導,公開試主宰學生的升學命運,才令補習社其門若市。而補習市場競爭激烈,補習社除大賣廣告吸引學生,必須出奇制勝,提供特別服務,才有「踩界」之舉,「是否幫到學生很難講,但它們出奇制勝,真的愈來愈奇。」他認為,考評局應設法防止補習社干預考試,以免影響公開試的公平,教育局亦應主動與補習社商討,呼籲它們自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