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alvin 2008-1-12 05:09 PM
香港身份證上的代號
[size=4]符號 註解
*** 持證人年齡為十八歲或以上及有資格申領回港證。
* 持證人年齡為十一歲至十七歲及有資格申領回港證。
A 持證人擁有香港居留權 。
C 持證人登記領證時在香港的居留受到入境事務處處長的限制。
R 持證人擁有香港入境權。
U 持證人登記領證時在香港的居留不受入境事務處處長的限制。
Z 持證人報稱在香港出生。
X 持證人報稱在內地出生。
W 持證人報稱在澳門地區出生。
O 持證人報稱在其他國家出生 。
B 持證人所報的出生日期或地點自首次登記以後,曾加以更改。
N 持證人所報的姓名自首次登記以後,曾加以更改。
註:括號內的數字是查核用數碼,並非身份證號碼的一部分,純為方便電腦處理資料而設。[/size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