乂nipple乂 2008-10-17 08:03 AM
成衣抽驗 11.5%含甲醛螢光劑
[size=3][b][img]http://l.yimg.com/tw.image.news.yahoo.com//xp/libertytimes/20081017/04/589291133.jpg[/img]
小心市售便宜成衣含有甲醛或可遷移性螢光物質!
消基會與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抽檢服飾店、大賣場、購物網站共二十六件襯衫與T恤,發現有十七件、高達六成五不符合商品標示規定,另有三件衣服驗出含有甲醛及可遷移性螢光物質,不符合國家標準,比率為十一點五%,由於甲醛嚴重可能致癌,標檢局已命令業者回收下架。
消基會代理董事長謝天仁表示,標示不合格商品,根據商標法必須限期改善,屆期不改善者,可處以二萬至二十萬罰鍰,且可連續處罰,至於甲醛含量不符合國家標準,廠商必須將商品下架、回收。
而包括販售這三件商品的家樂福、愛買景美分公司、Viva TV等三家廠商,已經將有問題商品下架、回收。
消基會建議民眾,買到新衣服時,尤其是強調防皺或是較低價衣物,使用前先聞一聞是否有異味,最好以清潔劑浸泡溫水、清洗幾次後再穿,可以降低甲醛及可遷移性螢光物質含量。[/b][/size]
(台灣台北報導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