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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ream 2008-7-31 10:28 PM

法官指梅媽誤解法律駁回上訴

[size=4]已故藝人梅艷芳的母親覃美金及兄長梅啟明,去年入稟控告前律師騙財。同時被他們控告的,還包括一名公司董事。其後法庭以梅氏母子未有披露合理訴因為由,把控告董事的申索剔除。梅氏母子今日提出上訴,坦言僅是在涉案信箋看到對方公司的名字,便將對方列為被告,要對方解釋與騙財計劃的關係。結果法官指他們誤解法律,將他們的上訴駁回,更要他們支付對方合共約5萬元的訟費。
梅媽與梅啟明聲稱,律師區穎麟、前律師馬沛東、以及公司董事唐台英,串謀向他們騙款。法官在聽取梅氏母子陳詞後,決定駁回他們的上訴。法官指出,梅氏母子在過去多年,已多次自行興訟,也有上訴聆案官裁決的經驗。他們呈堂的文件,也不是出自法律門外漢的手筆,所以不接納他們逾期上訴。[/size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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