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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lvin 2008-7-30 05:08 PM

僱主八月前提早解約需付外傭稅

[size=4][b]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說,政府豁免外傭徵稅兩年,是適用於今年八月一日至2010年七月底期間,所有新合約及續簽的外傭合約。計算時間,是以獲入境處發出外傭簽證日期為準則,而非簽合約的時間。

張建宗表示,為了保障外傭,如果僱主在八月一日前提早解約,需要繼續支付外傭稅,直至合約結束為止。[/b][/size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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