耆門
»
國內新聞
» 曾犯爆竊學士生非禮囚十五個月 (港聞)
查看完整版本: 曾犯爆竊學士生非禮囚十五個月 (港聞)
sam88
2008-7-30 09:24 AM
曾犯爆竊學士生非禮囚十五個月 (港聞)
曾犯爆竊學士生非禮囚十五個月 (港聞)
曾爆竊女友母親近三萬元被判入更生中心、廿五歲大學中文系畢業生、現任人壽保險銷售經理被告,去年九月十八日晚上被告邀約曾任兼職模特兒女事主晚膳,之後邀約她到銅鑼灣皇室堡辦公室,借醉強行扯下女事主的連身裙和內褲,非禮兼職模特兒女事主,被判罪名成立後仍毫無悔意,更反指女事主動挑逗,今在東區法院被重判入獄十五個月。
頁:
[1]
查看完整版本:
曾犯爆竊學士生非禮囚十五個月 (港聞)
自訂搜尋
Powered by
Discuz! Archiver
6.0.0
© 2001-2006
Comsenz Inc.